湖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2021 年 8 月 31 日至 9 月 30 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组对湖北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 年 12 月 13 日, 督察组向湖北省反馈了督察报告,并移交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 究问题清单。督察报告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 了肯定,实事求是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具有很 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湖北省委、省政府诚恳接受督察反馈问题, 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单位站在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 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立行立改、真抓实改,积极推动督察反馈 问题整改落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 护决策部署,切实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根据《中央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