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方案编制指南》,聚焦“三磷”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提出了磷石膏库生态修复和综合利用等总磷污染治理措施。
磷石膏的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加强顶层设计。
除了全国首例地方性法规,湖北省的另一个“首个”是磷石膏无害化综合处理技术规程。
2022年6月9日,印发了《湖北省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
值得注意的是,《规程》由湖北省经信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多个省直部门制定出台。这正是相关部门针对磷石膏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相向而行”的体现。
有分工,有合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管执法、鼓励技术创新和先行先试,一系列措施组成了完整的体系,为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
在强化磷矿资源源头管控方面,自然资源部门强化政策供给,研究出台加强用地用矿管理、服务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八条支持措施,紧抓磷化工产业最前端,实施磷矿采矿权总数和年开采总量“双控”约束,推进磷矿资源高效利用,保障重点磷化工项目用矿需求,推动磷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向高端产能集聚。
在严格落实磷石膏库总数控制要求方面,应急管理部门在源头控增量、闭库减存量和严控管总量方面下功夫。同时,会同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关于加强磷石膏库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近期将下发各地执行。
在扎实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方面,为加快磷石膏建材规模化应用,省住建厅正在积极组织编制《石膏基自流平砂浆应用技术规程》《磷石膏道路基层材料应用技术规范》地方标准,以及磷石膏建材应用工程定额。
在抓好磷石膏库环境污染防治方面,省生态环境厅提出了最终堆存的磷石膏无害化处置水平和环保监测要求,明确了建设磷石膏无害化处理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需要配套建设环境防治设施。在全省“三磷”专项整治工作中,对重点区域流域内磷化工企业、磷石膏渣场等开展非现场监管执法,做到打击一家,震慑一批;在“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中,扎实做好汛期污染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防范化解环境风险、守住环境安全底线。截至2022年7月底,已完成对全省磷石膏库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同时,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推进全国磷化工行业具有举足轻重影响力的宜昌市,多措并举破解磷石膏综合利用难题,助力建成全国有影响力的磷石膏综合治理示范城市。
资源化利用率逐年提升 磷化工产业期待更高质量发展
数据最能体现成效。2020年以来,湖北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在建和建成项目共56个,建成后年综合利用磷石膏约2500万吨左右。
2021年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39.3%,2022年1—6月,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60.2%。
在大力推进磷石膏治理和综合应用的过程中,湖北省通过推进绿色转型升级,实现了化工产业产品竞争力和骨干企业实力“双提升”。
目前,湖北省已形成磷肥、无机磷酸盐、有机磷化工、精细磷化工等系列产品体系,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全国磷肥企业10强中,湖北省独居3席(新洋丰农业、祥云集团、三宁化工),企业主营收入均过百亿。其中兴发集团是全国最大精细磷化工生产企业,新洋丰农业是全国最大高浓度磷复肥和新型肥料生产企业,祥云集团为全国最大磷酸一铵生产企业。
下一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省经信厅、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加快推进湖北省磷石膏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对磷石膏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闭环监管。省级财政将每年统筹专项资金1亿元,专项用于支持磷化工高质量发展、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和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关键技术创新扶持和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切实提升磷化工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和磷石膏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省内磷化工产业发展质效稳步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绿色发展成效显著,园区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磷石膏综合利用水平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