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为磷石膏防治立法:有破有立 重在精准
发布时间:2022-04-06 浏览次数:662次 来源:湖北卫视

 

        湖北是我国磷化工第一大省,产业规模、磷肥产量都是全国第一,同时,固体废物——磷石膏年产生量也位居全国首位。大量堆存的磷石膏不仅侵占土地资源,也对长江水环境安全构成较大风险隐患。为此,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一审,这是全国首部正式进入立法程序的磷石膏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草案。

        《条例》一共有24条,作为针对性很强的地方立法,《条例》聚焦磷石膏污染防治的痛点,明确责任主体,即:政府有总量控制的职责、企业有执行防治措施的任务。

        湖北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天忠:“我们要从源头治理减量化,我们全省实行磷矿石开采的总量控制,对磷化工企业要采取三率,就是利用率、回收率、治理率等三率的动态管控。”

        除了明确防治的职责,《条例》也为磷石膏综合利用,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法律保障。

        湖北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天忠:“因为这个产业也是一个很重要的产业,有望发展成几千亿的产业,所以我们在条款的设计上,要仔细了解,反复算账,明确企业的主体责任之外,我们从全生产链条,到科技支撑、产品的标准的制定,设计法律条款、法律责任。”

        防治环境污染,量化精准;促进产业发展,也突出精准二字,这是此次出台的《条例》的最大特点。为做到这一点,从磷石膏污染防治专项立法领导小组成立,到条例草案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审议,三个月时间,专项小组对全省16家涉磷企业开展立法调研。

        湖北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天忠:“它是一个综合系统工程,要多运用政治、经济、法律、税收等等来共同发力 ,能够推动我们磷石膏的综合利用,推动我们磷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都能起到比较好的促进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