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磷矿资源丰富,也是磷石膏产生大省。去年12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 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启动立法快速反应机制,将磷石膏领域综合立法纳入2022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推动意见落实。
即日起,湖北日报开设“磷石膏综合治理立法观察”专栏,探寻立法背后的故事。
3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开幕,会议期间将审议《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这是全国首部正式进入立法程序的磷石膏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草案,探索以“小切口”立法推动磷石膏污染防治、综合治理。
今年1月,省人大常委会牵头成立磷石膏污染防治专项立法领导小组,组建由人大有关专工委、政府相关厅局、专家学者组成的条例起草专班,邀请各级人大代表,与近百家企业走访、座谈。
近3个月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全程跟踪采访了条例草案调研、起草、修改、论证的全过程。
“不能把必须支付的环保成本当作利润”
2月11日,春节刚过,专项立法领导小组与起草专班便出发前往宜昌、荆门、襄阳、孝感4市的16家涉磷企业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中,有企业反映:“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成本每吨40元左右,目前磷酸利润每吨仅200元,对企业利润有影响。”
“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发展,企业不能把必须支付的环保成本当作利润。磷石膏综合治理是必答题,不是选择题。”专项立法领导小组负责人一针见血指出,企业在生态环保中负主体责任,降低环保成本的途径是提升技术工艺,而非牺牲生态环境。
磷石膏,是磷化工企业在湿法制取磷酸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副产物,每生产1吨磷酸将产生5吨左右磷石膏,堆存是当前其处理的主要手段。
我省磷矿资源保有储量、年开采量、磷化工产业规模、磷肥产量均居全国首位,磷化工产业涉及磷肥、医药、新材料等工农业各领域,其高质量发展未来可期。长期以来,由于对磷石膏污染环境缺乏正确认识,加之政策要求缺乏刚性,企业在磷矿开采、利用中管理粗放,磷石膏无害化处理量和综合利用较低。
目前,全省有3.07亿吨磷石膏,占全国堆存量一半以上,并以每年2000万吨的速度增长。
2021年9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我省推进磷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不足,部分地方磷化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依然突出,磷石膏污染防治迫在眉睫。
“磷石膏堆存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若处理不当其内含的可溶性杂质还将污染土壤和水系等,带来生态环境和安全隐患,也制约着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周智勇说。
在他看来,以立法方式一体推进磷石膏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是一个整体和系统的法律制度和执行制度设计。“这有利于全面、系统推进磷石膏污染防治,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格局,对促进我省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分必要、意义重大。”他说。
奔着问题去,征集近百条问题意见建议
“企业磷石膏综合治理进展如何?有哪些困难?资源化利用有哪些壁垒?”
带着问题去、奔着目标走,每到一处,领导小组实地察看磷石膏综合利用生产线、制成品,详细征求企业意见。
“公司积极落实省委要求,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计划年内建成投产,预计可年消纳100万吨磷石膏。”襄阳泽东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俊华说。他也道出当前困难,大规模、大掺量的磷石膏技术应用还缺乏行业标准,希望加快制定相关标准,促进产品推广。
湖北世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双反映,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投入大、利润小、市场接受度有限,是许多企业不愿投资的主要原因,希望给予运输成本奖励、政府采购政策和融资等支持。
“要切实发挥行业龙头带动作用,依托湖北三峡实验室,加强技术创新应用,聚焦绿色化工领域,全力攻克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技术难题。”全国人大代表、兴发集团董事长李国璋表示。
企业反映切实困难,专家学者贡献智慧,人大代表建言献策,各部门积极反馈情况,领导小组靠前指挥……起草专班将立法调研及省直相关单位提出的近百条问题、意见、建议一一记录,整理归纳为磷矿开采利用、磷石膏综合治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等4大类、12个方面的问题清单,逐项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小切口’立法,通常也具备‘小快灵’的特质。既要态度鲜明,也要慎重研究,只有摸清问题源头,才能更好‘对症下药’,提供更专业、更精准、更务实的制度方案,实现保护与发展并重,以最小的立法成本收获最大的立法效益。”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黄小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