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内在要求。2023年,湖北省印发《湖北省“无废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系统谋划“无废城市”建设,形成“示范引领、重点推进、共同缔造”的建设格局,推进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美丽湖北建设。湖北省拥有全国第一的磷矿资源保有储量、年开采量、磷化工产业规模和磷肥产量,也是磷石膏产生大省。2023年,湖北省年产磷石膏约2520万t,库内贮存总量约2.6亿t。开展磷石膏污染防治是湖北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以一域之稳为全局之安作出贡献”要求的重要举措之一,国家明确将“磷石膏污染全链条治理,构建磷石膏污染防治系统解决方案”作为湖北省 “无废城市”建设探索的创新任务。
在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的基础上,湖北省以磷石膏综合治理作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着力点,积极引导磷化工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磷石膏综合治理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围绕磷石膏综合治理,建立了湖北三峡实验室、湖北省磷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等12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8家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成功开发了100万t/a磷石膏提纯装置。同时,“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关键技术”被列入《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3年版)》。二是磷石膏综合利用能力迅速提升。2022年,湖北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超额完成50%的年度目标任务,2023年的综合利用率预计超过55%。三是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湖北省磷化工年营业收入突破2000亿元,兴发集团、宜化集团、三宁化工、新洋丰4家磷化工企业营业收入超过百亿元。兴发集团成为全国最大的精细磷化工生产企业;新洋丰成为全国最大的高浓度磷复肥和新型功能肥料生产企业。磷化工产业的顺利转型发展同时又为磷石膏综合治理技术创新、磷石膏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实现了治理与利用的良性循环。
提高政治站位,高位推进磷石膏综合治理
湖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磷石膏综合治理工作,多次现场调研、开展专题研究。省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多次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工作,将磷石膏综合治理纳入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实施磷石膏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督促相关责任主体依法担责。省纪委监委将磷石膏综合利用纳入推进“长江大保护”调研监督工作任务清单,实行月调度机制。各有关地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磷石膏污染防治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有序推进磷石膏综合治理工作落实。
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从磷化工全产业链前端、中端、末端共同发力,实施系统化治理、集群化布局、绿色化转型、高端化发展,利用经济杠杆、机制倒逼污染治理,聚焦创新引领、重点突破,走出符合湖北实际的磷石膏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协同治理新路,实现磷化工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意见》明确提出,立足“控制增量、消化存量、逐步平衡”的原则,到2025年年底,新产生的磷石膏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实现产、消 (磷石膏综合利用及安全堆存)动态平衡。各地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积极发挥湖北省磷矿资源和磷化工产业优势,加快推进磷化工产品结构调整和企业兼并重组,力求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磷化工领军企业,创建全国精细磷化工及磷系新材料生产基地、国家重要磷复肥生产基地和国家级磷化工产业集群。
加强顶层设计,持续完善磷石膏法律标准体系
健全的法律标准体系是推动磷石膏综合治理的有效保障。湖北省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维、法治的手段,着力破解磷石膏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难题。省人大常委会以小切口、“两审两通过”等方式,高质高效推进磷石膏污染防治立法。2022年5月,《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成为全国首部防治磷石膏污染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旨在解决湖北省磷石膏污染的实际问题,明确磷矿开采、磷化工清洁生产、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和利用、贮存等各环节的监管重点,强化前端源头减量、中端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末端规范贮存,推动全链条、全过程污染防治,构建了湖北省磷石膏全链条治理、综合性防治的制度框架。同时,《条例》促进全省一体推进磷石膏污染防治、综合利用和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法律的有效实施需要有相应的技术标准、规范作为支撑。磷石膏的无害化处理是贯彻落实《条例》的一个关键点,但是在技术标准上尚处于空白状态。为加快推进磷石膏综合治理,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了《湖北省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试行)》,规定对新产生的磷石膏全部实施无害化处理,从而从根本上消除磷石膏堆存带来的安全环境风险。这是国内第一部关于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的技术规程,填补了磷石膏无害化处理标准(规范)空白。此后,《磷矿开采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公路磷石膏复合稳定碎石基层应用技术规范》《公路磷石膏复合稳定基层材料应用技术规程》《磷石膏公路基层试验段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等多项地方标准、规范也陆续发布。湖北省制定和收集磷石膏综合治理标准40余项,基本涵盖了从磷矿开采到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的全过程,有力支撑了《条例》的贯彻实施,推动了磷石膏污染防治和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
统筹规划布局,系统磷石膏综合治理
在湖北省开展国家级“无废城市”建设的4个城市中,宜昌市和襄阳市是磷化工发展和磷石膏污染治理的重点城市。宜昌市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制定磷石膏综合治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强化部门统筹,增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与污染防治能力。同时,宜昌市将流域水质达标与生态补偿资金、磷矿资源开采指标“双挂钩”,探索出“环保+司法”监管、非现场执法监管等机制,在地方立法、综合执法、生态补偿、应急协调等方面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治理体系。襄阳市将磷石膏综合治理和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自2020年开始,每年拨款3000万元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其他涉及磷石膏污染的市、州也不断强化政策供给,持续完善治理体系,为磷石膏综合治理保驾护航。
与此同时,涉及磷石膏综合治理的重点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相向而行,融合推动磷石膏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出台《加强用地用矿管理服务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磷矿采矿权总数和年开采总量“双控”管理。截至2022年年底,湖北省磷矿采矿权从2020年的102个压减至93个,全省2022年磷矿开采总量1662.4万t(标矿),符合年度开采总量控制目标要求。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磷石膏库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格执行磷石膏库用地选址与审批。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制定《湖北省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设施分年度建设任务清单(2022—2025年)》,实行“一企一策”,明确时间表,确保到2025年年底,全省新产生的磷石膏全部实施无害化处理。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应急管理厅,建立磷石膏信息化监管平台,自2022年9月1日起正式运行,实现综合利用率大数据分析、产用存单位一张图管理和尾矿库安全视频监管。针对磷石膏转移环节出现的备案管理不严格等问题,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磷石膏转移环境管理的通知》,规范和加强磷石膏转移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进一步完善信用记录体系,将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磷石膏的企业和其他相关生产经营者的信用记录纳入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截至2023年12月,湖北省已有31家磷石膏产生企业、121家综合利用企业、49家运输企业纳入信用评价系统。
创新管理模式,助推磷石膏产业绿色发展
推动磷化工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开展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是推动磷石膏综合治理的治本之策。湖北省印发《湖北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加快推进全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其重点任务之一就是发挥湖北省丰富的磷矿资源优势,通过推广先进绿色技术、加强优化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建设供应链平台等措施,培育壮大精细磷化工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世界级磷化工产业集群。湖北省支持通过光电选矿、正反浮选、双反浮选等新型绿色选矿技术,降低磷矿入选品位,提高磷资源利用率。磷矿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试点工作显示,2022年,湖北省43家试点磷矿山平均开采回采率为78.1%,高于国家标准要求。湖北省进一步推广半水—二水法、二水—半水法、高剪切萃取反应、膜法过滤等磷酸生产绿色先进工艺,实现磷石膏产量减量化,也同步实现产品品质提升。2022年,湖北全省磷石膏产生量约2750万t,较2021年减少近300万t。宜荆荆地区磷系新材料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已成为全国最大的磷酸铁、磷酸铁锂、六氟磷酸锂、聚偏氟乙烯等磷系新能源正极材料及电解液生产基地。磷石膏无害化处理产业建链也在迅速推进,磷石膏建材、道路基层材料等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快。截至2023年12月,湖北省已建成投产磷石膏无害化处理装置项目9个,处理能力超过2000万t。
创新磷化工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模式
一方面,加强磷矿源头管控,优化磷矿资源配置,推进磷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推动培育“专精特新”磷化工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动磷化工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集聚发展,拉长产业链,强化创新链,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另一方面,加快磷化工产业绿色化转型,推动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提升磷化工产业层级。探索开展化工园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智慧化工园区,创建智能示范车间、智能工厂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推进磷化工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磷化工企业通过技术创新、装备改良、系统优化,实现能源高效利用和清洁生产,打造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
创新磷石膏资源规模化综合利用模式
加大对磷石膏规模化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针对磷石膏大量化应用、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等关键技术,采取协同攻关等方式,激励企业持续加大技术研发与技术改造力度,引导磷石膏综合利用产业健康发展。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依托湖北三峡实验室、长江资源循环利用及装备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引导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开展跨领域、跨学科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有效解决磷石膏规模化利用处理难、库存消耗难、应用推广难等问题,加快磷石膏在公路建设、建筑材料等领域的推广应用。
创新绿色金融支持方式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优化、完善、扩大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方向,推动出台并执行对磷化工高质量发展及磷石膏综合利用的财税扶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将磷化工产业发展、磷石膏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纳入绿色金融、绿色信贷予以支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同时,充分利用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地方产业发展基金等政府性投资基金,强力支持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
结语
持续推动磷石膏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提升磷石膏综合利用率,是统筹抓好长江大保护和磷石膏污染防治的重大责任,是湖北省探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促进流域综合治理的重要任务。湖北省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和考察长江经济带发表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工作中和实际行动上,把“无废”理念融入磷石膏综合治理的全过程,从磷化工全产业链前中末端综合施策,通过加强磷矿源头管控、优化矿产资源配置,突出高端化发展,提升磷化工产业层级,优化磷化工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磷化工产业安全环保达标、集群发展和转型升级,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推动磷石膏综合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作出“无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