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规定,现对聚海环境大悟县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聚海环境大悟县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孝感市大悟县阳平镇
项目内容:项目总用地210亩,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新建2条磷石膏协同污泥(渣土)处置生产线,配套2条余热煅烧磷石膏生产线;年产30万m³轻质骨料,20万吨石膏粉,30万吨砂浆,100万㎡高性能石膏条板及砌块,100万㎡装配式保温隔音墙板及砌块,60万m³磷石膏合成高性能路用材料及生态构配件。二期建设内容:新建4条磷石膏协同污泥(渣土)处置生产线,配套4条余热煅烧磷石膏生产线;年产60万m³轻质骨料,40万吨石膏粉,60万吨砂浆,200万㎡高性能石膏条板及砌块,200万㎡装配式保温隔音墙板及砌块。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大悟海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阳平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联系人:潘总
联系电话:1887157495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江苏虹善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尽量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