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语:4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2022年第8次会议,确定了本年度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4月28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雪荣带领省人大城环委有关负责同志前往省住建厅,就其重点督办的汪少华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磷石膏建材制品在建筑领域推广应用的建议(113号)》进行现场督办。现将刘雪荣同志在现场督办会上的讲话印发。
(根据录音整理)
4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确定了本年度重点督办建议,其中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建议12件,专工委重点督办10件。根据工作分工,由我来重点督办汪少华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磷石膏建材制品在建筑领域推广应用的建议(113号)》。今天来到建议的主办单位省住建厅,目的是统一思想认识,交流办理建议的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把建议办好。
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
从我省磷石膏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来看,全省磷矿资源丰富,磷矿资源保有储量、年开采量、磷化工产业规模、磷肥产量均居全国第一,同时,我省也是磷石膏产生大省,截至2021年底,现有堆存量3.07亿吨,占全国一半以上,每年堆存量还在以2000万吨速度增长。磷石膏产生量和堆存量的不断增长,不仅带来了生态环境和安全隐患,还制约了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进而影响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好磷石膏污染防治工作,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施长江大保护战略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湖北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也是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问题整改的重要措施。
从人大工作来看,去年底,省人大常委会按照省委工作部署,启动立法快速反应机制,把《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纳入今年立法计划,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起草工作专班,迅速开展条例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征求意见等工作。3月下旬,省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审议。在条例草案中,把磷石膏综合利用摆在了重要位置,明确利用的目标要求,规定建立磷石膏制品质量和应用标准体系,加大应用推广力度,要求相关部门制定磷石膏制品推广应用政策等。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把113号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督办,目的就是通过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综合施策推动磷石膏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预计条例将于5月下旬审议通过,本次建议办理工作既是回应代表的呼声,同时也是落实条例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
从办理代表建议的角度来看,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提出建议是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直接体现,是促进国家机关工作民主化、科学化的有效形式。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仅是一府两院的法定职责,而且是“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体现,还是一府两院倾听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民利、推动工作的重要渠道和有效形式。作为建议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细化措施,通过办理代表建议,让群众受益、让代表满意。
二、明确建议办理目标任务
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汪少华代表的建议,虽然篇幅不长,但是对我省磷石膏的省情把握比较准确,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可以说是做好了两个高质量的上半篇文章。接下来就要求主办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两个高质量的下半篇文章。我认为,办好这个建议,要达到三个若干四个一的目标。三个若干”是,通过办理建议,出台若干磷石膏制品的标准和技术规程,确定若干省内磷石膏制品重点生产企业和重点产品,并将磷石膏制品应用于若干建设项目和重点领域。达到三个若干的具体办法是四个一:要制定一个建议办理方案,形成一个调研报告,出台一份推广磷石膏综合利用的文件,还要有一批推广的成果。将来检验建议办理得好不好,就要对照上面的标准,看这些目标都达成了没有。
三、建议办理的方法步骤
今天的会议既是办理建议的对接会,也是动员会。我的体会,办好代表建议要遵循调研、决策、部署、实施、验收五步工作法:一是调研,了解情况,拿出调研报告;二是决策,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决策制定方案、出台文件;三是部署,在文件出台后,通过现场会、视频会等适当形式进行安排部署;四是实施,要持续进行督办,确保工作按照方案和文件的要求逐步推动;五是验收,按照三个若干四个一的标准对照工作成效,并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本次建议办理工作贯穿全年,要明确时限要求,稳步推进:五月底前,制定办理方案,开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拿出政策文件的初稿;六月底前,进行决策部署,出台相关文件并进行动员安排;六月到十一月按照文件要求抓落实;十一月底前要有初步的成果并征求代表意见。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既是省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也是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要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我将不定期跟进了解建议办理情况,并适时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进行督办。省人大城环委负责建议办理的统筹协调,要发挥好在人大常委会与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大代表与主办单位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省住建厅要加强领导,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制度,成立工作专班,按照时限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我相信,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113号建议一定会得到高质量的办理,同时也必将对我省磷石膏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工作起到较大推动作用。